高考改革方案明年上半年出台,部分省份先行試點,2017年全面實施
  羊城晚報訊 記者林世寧報道:我國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即將公開征求意見,改革的方向和思路如何?怎樣推進改革?6日,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就改革方案進行瞭解讀,並表示,高考改革辦法將於明年上半年發佈,部分省份先行試點,2017年全面推行。廣東會否成為改革試點,尚未有確定消息。
  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劉利民表示,現行考試招生制度存在著評價標準相對單一、選拔方式相對單一、入學通道相對單一等“一考定終身”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基礎教育應試教育傾向,學生“考什麼、學什麼”,學校招生“唯分數論”等問題,難以適應國家對各類人才的選拔培養需要,難以適應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的需要,難以適應高等學校多樣化辦學、特色辦學的需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當前,全面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時機已經基本成熟、條件已基本具備,教育部已經部署、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在一些重點領域進行改革試驗,積累了可供借鑒的改革經驗。同時,進行了系統調研,廣泛聽取、吸納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校長、教師、學生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各方面對改革的基本思路有了較高的認同。
  招考分離多次選擇
  據悉,此輪改革不同以往。“它不是單項、局部地改,而是系統性、綜合性地改”。此次改革貫穿小學到高等教育的全過程,包括探索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就近入學的多種實現形式;推進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改革統一高考,建立普通本科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等。
  劉利民介紹說,2020年,將基本建立中國特色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主要包括3個重要組成部分: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基本模式;健全考試與招生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可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人才成長“立交橋”。
  “未來高校選拔學生將不再只以一張高考成績單為憑據,而要來一次‘綜合評價’。評價的等級表達不再採取百分制而避免分分計較。同時學生也根據個性,根據優勢,根據興趣選擇一些科目來參加考試,這能夠更加客觀的反映這個學生的特點,就是與眾不同的地方。”為引導學生選擇適合自己興趣、優勢的課程,今後將探索減少高考考試科目、文理不分科、外語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
  外語不再在統一高考時舉行,由學生自主選擇考試時間和次數,增加學生的選擇權,並使外語考試、成績表達和使用更加趨於科學、合理。
  招生錄取規範公平
  據瞭解,新的改革方案將進一步擴大高校的招生自主權,“大家不要擔心,不要以為招生自主權給了學校就會出現什麼問題,只要我們制度設計好,我們強調招生紀律,強調招生規範,而且把招生置於大眾監督之下,陽光招生,我想這個問題可以得到解決。”
  高考改革作為一項系統工程,還要最大程度地兼顧公平,劉利民指出:我國將繼續向中西部貧困落後地區重點給予招生傾斜,並落實外地務工人員子女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能在當地升學高考。
  廣東將按部署落實
  劉利民表示,2014年上半年,國家將發佈總體方案及高考改革等各領域的改革實施意見。有條件的省份開始綜合改革試點或專項改革試點。2017年總結成效和經驗,推廣實施。2020年基本形成新的考試招生制度,實現改革總體目標。各省(區、市)最遲2014年年底前出台本地區具體實施辦法。
  恢復高考35年來,廣東一直都是高考改革的“先鋒軍”,承擔了多次先行先試的任務。廣東此次會否再次成為高考改革的試點,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無法給出確定的答覆,該負責人表示,“廣東會根據教育部的統一部署、並結合廣東的實際情況制定方案、安排實施時間表。”這意味著,廣東最遲也將於2017年實施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即明年入學的高一新生將首先體驗新的高考政策。
   編輯: 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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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題報道】
  
  ■CFP供圖
  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解讀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高考那幾天 確定不考外語了
  ●全面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各地最遲明年底前出台實施辦法
  據新華社電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體制改革中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全社會極其關註。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這項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統、明確的部署。
  為什麼要改革?改革的方向和思路如何?怎樣推進改革?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就這些問題進行瞭解讀。
  “一考定終身”問題多
  記者:我們是否面臨著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迫切任務?
  劉利民:是的。現行考試招生制度存在著評價標準相對單一、選拔方式相對單一、入學通道相對單一等“一考定終身”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基礎教育應試教育傾向,學生“考什麼、學什麼”,學校招生“唯分數論”等問題,難以適應國家對各類人才的選拔培養需要,難以適應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的需要,難以適應高等學校多樣化辦學、特色辦學的需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當前,全面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時機已經基本成熟、條件已基本具備。按照《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要求,我們已經部署、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在一些重點領域進行改革試驗,積累了可供借鑒的改革經驗。同時,進行了系統調研,廣泛聽取、吸納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校長、教師、學生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各方面對改革的基本思路有了較高的認同。
  學業水平考試騰出改革空間
  記者:我們現在強調改革考試評價制度,意義何在?
  劉利民:我們推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可以引導學生學好每門課程,不偏科,全面發展,引導學生選擇適合自己興趣、優勢、志向的課程,充分發展個性潛能和學科特長,還可以引導學生參加公益服務和社會實踐等,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同時,也能減輕學生不必要的課業負擔。我們全面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也為高考科目、內容改革提供了空間,今後外語不再在統一高考時舉行,由學生自主選擇考試時間和次數,增加學生的選擇權,並使外語考試、成績表達和使用更加趨於科學、合理。
  目標是招考分離多次選擇
  記者:改革的總體目標是什麼?
  劉利民:我們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國特色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這主要包括3個重要組成部分: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基本模式;健全考試與招生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可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人才成長“立交橋”。 編輯: 牟青
  未來到底怎麼做?
  具體路徑
  七條路徑全程貫穿公共教育
  記者:目前設定的主要改革路徑有哪些?
  劉利民:主要有七條改革路徑,貫穿義務教育到高等教育全程。
  一是探索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就近入學的多種實現形式,包括小學初中對口直升;合理劃分學區,學生在學區內直接進入初中;有條件的地區新建校實行9年一貫制辦學等等,綜合有效治理一些大城市擇校過熱問題。
  二是推進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包括建立健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鼓勵各地積極探索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為依據的招生方式;完善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中等職業學校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依據,實行註冊入學。
  三是建立健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四是建立健全適合高等職業教育特點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招生制度。
  五是改革統一高考,建立普通本科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
  六是建立有利於創新型人才和高層次應用型人才選拔的研究生考試招生制度,包括探索專業學位與學術學位研究生分類考試;擴大培養單位和導師團隊的招生自主權;建立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錄取制度。
  七是擴大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教育的機會,建立多種學習成果轉換認定製度。
  招生改革
  改革高招辦法推進職教分流
  記者:我們的招生錄取制度是否也要相應改革?
  劉利民:招生錄取制度與考試評價制度改革相銜接,將重點改革兩方面:
  一是普通高校(本科)逐步推行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使高校招生錄取更加適應各類人才選拔培養規律,更加適合不同學校的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
  二是加快推行職業院校分類招考和註冊入學,體現職業教育的特色,避免與普通教育作簡單類比和層次區分,同時使一部分學生儘早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一些報考高職院校的學生可不參加高考,學校依據其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職業傾向性測試成績錄取。
  根據這些改革頂層設計,再跟進系列配套改革,將有利於扭轉“考什麼學什麼”、分分計較等應試教育傾向,促進各類高校科學選拔人才。
  教育公平
  高校招生計劃向中西部傾斜
  記者:對高考改革,社會和群眾最關心的是如何保障公平公正?
  劉利民:促進教育公平是重要的價值取向,必須努力建立一個更加有效地維護公平的新機制。一是建立健全入學機會公平的保障機制。具體措施包括:改革高校招生計劃管理,國家對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相對短缺地區採取支持性政策,擴大實施“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加快縮小區域差距;對基礎教育薄弱的農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採取傾斜性政策,擴大實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完善配套政策;建立起招生機會公平的動態監測和調節機制。二是嚴格考試招生管理,完善考試誠信、安全的管理制度。清理並嚴格規範各類加分政策。建立個人、學校考試評價誠信檔案體系,加大對誠信失範行為的處罰力度。三是全面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完善信息公開公示制度,加強高校招生自律,嚴肅招生紀律,加強責任追究,完善社會監督機制。
  改革時間表
  明年底前各地出台實施辦法
  記者:改革是否有個整體推進的時間表?
  劉利民:2014年上半年,國家發佈總體方案及高考改革等各領域的改革實施意見。有條件的省份開始綜合改革試點或專項改革試點。2017年總結成效和經驗,推廣實施。2020年基本形成新的考試招生制度,實現改革總體目標。各省(區、市)最遲2014年年底前出台本地區具體實施辦法。
  高考事關重大、涉及面廣,我們要按照積極穩妥、統籌兼顧、試點先行、有序推進的原則,充分考慮現有改革基礎,充分考慮相關實施主體對改革的實現能力和社會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加強具體實施方案的可行性論證,審慎操作,做好試點工作,逐步推開。要充分考慮教育的周期性,要按照“三年早知道”的原則,提前一定時間公佈,確保目前在校高中生不受影響。編輯: 牟青
  (原標題:高考改革方案明年出台 外語退出高考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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